根據固定滅火和報警的要求,為充分地體現消防應以“預防為主,防治結合”的原則。重慶消防工程在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的配合上必須根據工程的特點,講究施工工藝。 一、消防控制中心工作原理 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法規的規定,本系統消防設施主要由以下系統組成: 1、自噴水滅火系統 2、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3、防排煙系統 4、消防廣播系統 5、疏散與應急照明系統 6、消防給水系統 以上各系統既是獨立的又是相互聯系的,其獨立性在于其各自發揮不同的作用。相互聯系性在于所有的系統均受控制中心的指揮,協調行動,相互配合,完成從發現火災到消滅火火災,使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的過程。以上各個系統,既可統一動作,又可單獨動作,統一動作時只能由控制中心來執行,單獨動作時,各個系統由人員操作完成。因此本系統的消防設施既有其完整性,又有獨立性。 由各類探測器來監測環境的火災情況,一旦有火災發生,由探測器將信息傳送給報警控制器并報警,然后由報警器將信息傳送給CRT,并對信息進行確認,發出報警信號,將信息傳送給控制中心。控制中心再次確認后,切斷(一般使用)電源,打開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,打開排煙風機,向控制區域內廣播火災信息,引導人員疏散,并將信息傳送到有關部門,啟動消防泵,啟動防火卷簾和防火門,關閉防火閥,將火災區域予以分隔,啟動滅火系統,對火災區域實施滅火。 二、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工作原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所有固定消防設施中的火災感知系統,用于發現火災,并將火災信息在第一時間傳送給消防控制中心,由消防控制中心采取后續措施。 |